從補貼范圍來看,記者在采訪一些企業負責人時了解到,目前我國財政補貼比較傾向于風電產業、太陽能產業和生物質能產業,而對地熱能、海洋能等產業的財政補貼相對較少,在推進新能源財稅政策轉型時可以考慮加大補貼范圍,使得新能源產業結構均衡發展。此外,有專家指出,應該加大對電網投入的財政補貼,不僅對并網技術的研發給予補貼,而且對電網輸出基礎設施加大投入,這樣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新能源產能過剩。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晨明對記者表示,在實施新能源財稅政策轉型過程中,財政需要在支持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發揮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加對新能源發展的研發投入和示范補助,設立專項資金和新能源發展基金,從源頭上把關,將其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同時通過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推進節能減排,進而優化經濟結構,實施新能源政策戰略部署。“此外,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區新能源發展的實施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考核,根據實際考核結果再進行獎勵資金清算,突出績效導向作用。”王晨明說。
企業:期待財政重補“走出去”和研發
當前支持新能源產業,企業對財稅政策有什么訴求?
近年來,江蘇綜藝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打造了以海外太陽能電站運營為主的新能源產業平臺,其總經理邢光新對記者表示,“就光伏這一塊,我們投了20多個億,如果沒有財政補貼,企業不可能獲得快速發展。”
但就財政如何扶持新能源企業的發展,邢光新也提出了自己的期待。他表示,財政補貼資金的程序比較復雜,通過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結算體系有一個較長的時間段,這使得企業的補貼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建議和電費同步結算,例如電費假如是0.5元,企業獲得的補貼也是0.5元,在補貼的時候,財政可以和電網直接結算,然后電網再和企業結算,補貼資金直接在中間刨除,這樣就能使企業的資金得到快速流通。“也就是財政和電網結賬,補貼隨著電費結算,據我所知,企業非常歡迎這種模式。”
此外,邢光新表示,新能源企業前端的工序耗電量很大,財政能否加大對這個環節的補助。“另據我了解,現在許多新能源企業都‘走出去’開拓新興市場,例如南美洲、非洲等,但大多數都是摸著石頭過河,企業能否在這個環節獲得財政的扶持。”
邢光新還提到一點,“就太陽能集成這一塊來說,產業鏈風險相對可控,但設備基本都是從歐美國家進口,下一步要加大這方面的研發力度,讓歐美國家也來買我們的設備,說到底就是要進行技術革新。因此企業希望在研發這一塊得到國家的重點扶持,因為技術是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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