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格爾木察爾汗鹽湖 攝影/電池百人會 于清教
9月18日晚間,鹽湖股份(000792)公告,為進一步保障和加大公司未來對鹽湖資源的開發,公司于2022年10月向自然資源部提交了別勒灘礦區采礦許可證的《非油氣采礦權變更申請登記書》,申請依據礦區開發利用方案調整青海省格爾木市柴達木察爾汗鉀鎂鹽礦別勒灘礦區采礦許可證的生產規模和開采方式,其中生產規模調整至440萬噸/年,開采方式調整為露天+地下(渠采+井采);并在開采主礦種中增加氯化鋰礦種。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委托青海金石資產評估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別勒灘礦區采礦權(部分資源)進行采礦出讓收益評估。根據《評估報告》結果,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征收“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柴達木察爾汗鉀鎂鹽礦別勒灘礦區采礦權(部分資源)”部分已消耗動用需有償處置氯化鉀和碳酸鋰產品量的出讓收益評估值合計為18.97億元。
在青海省自然資源廳按照上述評估結果確定公司應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的情況下,公司需要繳納約18.97億元。
鹽湖股份表示,本次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是公司辦理《采礦許可證》變更的必要條件,對公司未來加大對察爾汗鹽湖資源的開發產生積極影響。
據悉,鹽湖股份2022年度累計實現歸母凈利潤約155.65億元,2023年度1-6月累計實現歸母凈利潤約50.98億元(前述金額未經審計)。假設公司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全部不進行資本化、全部計入當期成本費用,預計將減少本期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約16.12億元(扣除企業所得稅之后),占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凈利潤約10.36%。公司需要繳納的上述189,683.28萬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賬面總資產(4,571,370.76萬元)的4.15%,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賬面貨幣資金(2,198,832.50萬元)的8.62%,該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資料顯示,鹽湖股份持有兩項鹽湖采礦許可證:一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以下簡稱“自然資源部”)于2021年6月2日核發的證號為C6300002009066120022093的《采礦許可證》,證載主要內容如下:采礦權人為公司,礦山名稱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察爾汗鹽湖鋰鎂鹽礦,開采礦種為鉀鹽、氯化鈉、氯化鎂、氯化鋰,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60萬噸/年,礦區面積為1,445.011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2,678.9米至2,628.9米標高共有22個拐點圈定,有效期限為2019年4月6日至2035年9月30日;一項是國土資源部于2011年8月31日核發的證號為C1000002008086110000467的《采礦許可證》,證載主要內容如下:采礦權人為公司,礦山名稱為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柴達木察爾汗鉀鎂鹽礦別勒灘礦區(以下簡稱“別勒灘礦區”),開采礦種為鉀鹽、氯化鈉、氯化鎂,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70萬噸/年,礦區面積為2,259.9002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2,679至2,609米標高共有12個拐點圈定,有效期限為2011年8月31日至2037年10月8日。
截至2023年8月31日,鹽湖股份累計生產氯化鉀294.88萬噸,銷售氯化鉀321.96萬噸,累計生產碳酸鋰2.18萬噸,銷售碳酸鋰2.1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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