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計劃2017年底前累計建設180座以上城際充電站,覆蓋全省境內的高速公路干支線;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固定充電樁及移動儲能充電設施28萬個,以滿足35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

福建推廣應用新能源車 到2020年建成各類充電設施28萬個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閩政辦〔2017〕110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推動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有效促進節能減排,加快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充電設施建設

按照“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領,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規劃,各設區市、縣(市、區)中心城區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編制或修編相關專項規劃;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培育發展充電服務領域優勢龍頭企業,形成開放、競爭的充電服務市場。電動汽車銷售企業在售車時要隨車按1︰1比例配裝充電樁;在公共充電網絡不完善的區域按需配置移動儲能充電車。2017年底前累計建設180座以上城際充電站,覆蓋全省境內的高速公路干支線;到2020年,全省累計建成固定充電樁及移動儲能充電設施28萬個,以滿足35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加快建設,提前完成任務。

2017-2020年,省、市財政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繼續給予適當補助。允許新能源汽車充電項目采用箱式變電站的配電方式,省電力公司負責按照適度超前原則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改造和建設,并負責從產權分界點至公共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不收取接網費用。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送接裝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站用電,暫免收基本電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電度電價按大工業目錄電價減半執行。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經信委、國土廳、住建廳、物價局、國資委,省投資開發集團、電子信息集團,省電力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加快推廣應用和拓展市場

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規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環衛、物流、郵政、機場、景區等公共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公共機構和私人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全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5萬輛。

城市公交車方面。2017年底,將全省2010年及以前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2018年,將全省2011-2013年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公路客運車方面。2020年,全省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

城市出租車方面。2020年,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等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鼓勵新增和更新的車輛采用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車輛實現電動化。

城市專用車方面。2020年,全省城市環衛和物流等城市專用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以上。

私人乘用車方面。2020年,全省私人新能源乘用車累計推廣超過15萬輛。

2017-2020年,對購買一手新能源汽車且在省內注冊上牌的購車者,省、市財政按照中央財政同期補助標準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加快在全省范圍內啟用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高速公路收費對新能源汽車給予一定優惠;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對新能源汽車在收費道路、橋梁、隧道通行等方面給予一定補貼,為新能源物流車發放允許在市內道路通行的通行證,如出臺汽車限購等政策,新能源汽車不列入限制范圍;鼓勵公共停車場、旅游景點、商場、物業等管理區域內設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2小時以內免費,鼓勵社會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停放給予優惠。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經信委、財政廳、公安廳、住建廳、物價局、旅發委、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民航福建監管局、省郵政公司、省汽車集團、高速公路公司,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優化融資服務和創新商業模式

設立省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金,重點用于我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重大項目投資、技術引進和產業化。鼓勵金融機構根據新能源汽車行業特點,確定合理的授信權限和審批流程,創新金融產品,滿足新能源汽車生產、經營、消費等環節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配股、定向增發、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多種形式,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汽車金融、分時租賃、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等領域。在公共服務領域,鼓勵省內汽車及零部件龍頭企業聯合融資租賃金融機構,發展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等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運營模式,加快傳統燃油車更新步伐;在私人使用領域,支持純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整車租賃以及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等商業模式;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建設及運營企業通過采取融資租賃、發行債券等方式拓寬多元融資渠道,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經信委、發改委、金融辦,省汽車集團,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興業銀行

四、加快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發展

加強規劃引領,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動力電池基地建設,培育一批汽車電子、電機、電控、輪胎、輪轂、玻璃及關鍵核心材料等新能源汽車產業龍頭骨干企業。通過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等方式,加快引進國內外知名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及“三電”等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研發機構來閩投資、合作、重組,培育壯大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產能達到30萬輛以上,打造千億新能源動力電池、電機基地,全產業鏈產值超1800億元。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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