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更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在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用車的同時又加大了純電動車的采購比例,有業(yè)內(nèi)人士分析稱這會否是鼓勵領導出行都乘坐純電動車,而這一舉動亦勢必會加大新能源汽車對私人消費市場的示范作用。
公務車改革進程表
1994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頒發(fā)《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guī)定》,明確要求:“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xiàn)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和相對固定用車。”
1997年
廣東省首開中國公車改革試點
1998年9月
國家體改委制定《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啟動部分中央機關車改試點,同時,浙江、江蘇、湖南、重慶等省市的部分地區(qū)也啟動車改試點。
2004年
中國印發(fā)《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guī)定》。同年,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湖北、黑龍江等20多個省(區(qū)、市),以及國家審計署、國家宗教局等4個中央國家機關進行了公車改革試點。
2005年
杭州、北京等地公車改革相繼擱淺。
2010年
公務車改革被列入國務院廉政工作計劃,全國先后有14個省份的部分縣市實行了公車改革試點。
2011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編制按每20人不超過1輛”以及“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nèi)”。
2013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2014年7月13日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公布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gòu)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gòu),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014年7月16日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fā)布,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2014年年底前
中央和國家機關
2015年年底前
地方黨政機關
2018年之前
全面完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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