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梁告訴記者,私自加座會影響駕駛,這和安裝遮陽傘、懸掛擋風(fēng)被等行為一樣,都會影響到駕駛員對車輛的有效把控。 “現(xiàn)在冬天,我在電動自行車

張國梁告訴記者,私自加座會影響駕駛,這和安裝遮陽傘、懸掛擋風(fēng)被等行為一樣,都會影響到駕駛員對車輛的有效把控。

“現(xiàn)在冬天,我在電動自行車車前方加了擋風(fēng)被,但使用起來確實很不方便,我就拆了下來。”張國梁說,在夏天時,還有不少人在電動自行車上裝遮陽傘,這其實很危險。一方面,遮陽傘容易剮蹭到行人或其他騎車人;另一方面,一旦發(fā)生事故,遮陽傘很容易戳到騎車人,刺傷身體。

記者查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發(fā)現(xiàn),其中第七十一條對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有明確規(guī)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過0.3米。一般情況下,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都違反了這一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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