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銷售方面,新國標則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電動自行車

電池網注意到,9月1日起,最嚴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國標要求。

據了解,2024年12月31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聯合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正式發布,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實施,此次實施的新國標旨在通過強化防火阻燃、防篡改等技術要求,降低火災和事故風險。

和原有行業標準(GB 17761—2018)相比,新國標新增近200項技術要求,覆蓋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推動行業規范化發展,淘汰落后產能。以下為新國標重要變化:

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

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車速超25公里/小時,電機就不再提供動力;

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縮短一半剎車距離;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

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從今日起,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國標要求,但對于消費者而言,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在企業銷售方面,新國標則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7月份,國家消防救援局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到,老舊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淘汰需要較長周期。全國在用電動自行車總量約為3.8億輛,盡管國家推出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政策(今年上半年已置換舊車846.5萬輛),但不可能在短期內全部置換為符合新國標的安全水平較高的新車,老舊車輛和電池帶來的火災隱患將長期存在。

此次新國標的實施,不僅關乎電動自行車產品的安全性能提升,更在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催生出一系列新的商業機會,促使企業重新審視自身的發展戰略,積極探尋轉型升級之路。

ABEC 2025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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