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商務部會同科技部調整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簡稱:《目錄》),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限制出口部分,其中,在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方面,新增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編號:252604X),控制要點: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電池用磷酸鐵鋰制備技術
(1)化學通式 LixFeyMzPO4,其中x,y,z≥0,M為除Li、Fe 之外的其他一個或多個元素
(2)該材料在 220MPa 下粉體壓實密度≥2.58g/cc,0.1C放電克容量≥160mAh/g,首次庫倫效率≥97%
2.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電池用磷酸錳鐵鋰制備技術
(1)化學通式 LixFeyMnzMaPO4,其中x,y,z,a≥0,M 為除 Li、Fe、Mn 之外的一個或多個元素
(2)該材料在 220MPa 下粉體壓實密度≥2.38g/cc,0.1C首次庫倫效率≥95%,0.1C 放電克容量≥155mAh/g,0.1C平均電壓≥3.85V
3.磷酸鹽正極原材料制備技術
(1)磷酸鐵、磷酸鐵錳、電池用草酸亞鐵、電池用磷酸二(一)氫鋰、電池用磷酸鋰制備工藝,其中磷酸鐵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振實密度>1.2g/cc,磁性異物<10ppb”。
在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方面,在有色金屬冶金技術(編號:083201X)項下新增控制要點:
“9.鋰輝石提鋰生產碳酸鋰技術
(1)基于含鋰凈化液制備碳酸鋰技術
(2)碳化熱解提純技術
(3)母液循環使用技術
(4)連續生產自動控制技術
(5)氫氧化鋰碳化技術
10.鋰輝石提鋰生產氫氧化鋰技術
(1)基于含鋰凈化液制備氫氧化鋰技術
(2)冷凍析鈉技術
(3)蒸發結晶技術
(4)連續生產自動控制技術
(5)粉碎干燥技術
11.金屬鋰(合金)及鋰材制備技術
(1)多陽極電解技術
(2)金屬鋰蒸餾提純技術
(3)金屬鋰(合金)及鋰材壓延加工技術
12.鹵水提鋰技術
(1)吸附劑材料合成技術(鋁系、鈦系、錳系)
(2)鹵水吸附-膜分離提鋰工藝集成技術
13.含鋰凈化液制備技術
(1)離子交換除雜技術
(2)含鋰溶液除 B、Ca、K、Na、S 等技術
(3)膜分離、電滲析除雜技術”。
同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目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介紹,本次《目錄》調整過程中,充分征求了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業界學界和社會公眾意見,刪除3項技術條目,新增1項,修改1項,主要包括:
一是刪除中國傳統建筑技術1項禁止類技術條目和建筑環境控制技術等2項限制類技術條目,為促進中國建筑技術發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創造便利條件。
二是新增1項限制類技術條目,即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包括:新增電池用磷酸鐵鋰制備技術、電池用磷酸錳鐵鋰制備技術、磷酸鹽正極原材料制備技術等3條控制要點。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在敏感領域正越來越多地得到應用,將相關技術納入《目錄》限制類,有利于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相關技術的安全、可持續的應用和發展。
三是修改1項限制類技術條目,即有色金屬冶金技術,包括:新增鋰輝石提鋰生產碳酸鋰技術、鋰輝石提鋰生產氫氧化鋰技術、金屬鋰(合金)及鋰材制備技術、鹵水提鋰技術、含鋰凈化液制備技術等5條控制要點,修改提取金屬鎵技術控制要點。這是根據技術發展變化形勢,對現有限制類技術做出的調整。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條例》,技術出口是指從中國境內向境外,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屬于《目錄》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于限制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經營主體應按照《條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管理辦法》《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有關出口許可、合同登記等手續。商務部將進一步優化管理舉措,完善出口許可和合同登記程序,提供更多公共服務產品,指導企業做好合規工作。根據科技發展變化形勢和管理實踐需求,商務部將繼續會同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可以看出,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調整,新增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條目、修改有色金屬冶金技術條目,也側面反映中國電池新能源產業鏈在全球范圍內具有相當的領先性,其技術實力已達到需要通過出口管控來保障產業安全與競爭優勢的階段。
據海關總署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與新質生產力密切相關的高端裝備增長超兩成,代表綠色低碳的“新三樣(電動載人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產品增長12.7%。
電池新能源產業鏈企業推進全球化布局的出海策略通常有以下三種模式:產品出海、資本出海、技術出海。其中,技術出海指通過技術單向授權或交叉許可輸出核心技術,規避貿易壁壘并獲取技術溢價。
鋰電行業是典型的技術密集型行業,相關技術對于鋰電企業的競爭力尤為重要。
此前,針對美國汽車公司如何與中國在電動汽車領域日益增長的主導地位競爭,福特公司首席執行官吉姆·法利曾表示,中國在電池制造技術方面領先美國10年,“我們競爭的辦法,就是獲取中國的知識產權,這跟20年前中國需要我們的知識產權一樣”。
在2023年2月,福特汽車CEO吉姆·法利對外官宣,將在密歇根州的馬歇爾市投資建設一座磷酸鐵鋰動力電池工廠,總投資額35億美元,寧德時代將是新工廠合作方。與寧德時代在歐洲建廠模式不同,寧德時代將向福特授權CTP(無模組電池包)的技術許可,而非合資。
同年(2023年)9月,康明斯股份有限公司零排放業務部門康明斯Accelera、戴姆勒卡車和客車美國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和PACCAR正在合作,將成立合資企業以加快美國電池生產和電池供應鏈的本地化。Cummins的Accelera、Daimler Truck和PACCAR將各自擁有并共同控制合資企業30%的股份,億緯鋰能將作為合資企業的技術合作伙伴,擁有10%的所有權,并將貢獻其行業領先的電池設計和制造技術。該合資企業最初將專注于商用電池電動卡車的磷酸鐵鋰(LFP)電池技術。
2024年3月,容百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與SK On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圍繞三元和磷酸錳鐵鋰正極領域,開展全面深度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合作、產品開發和產品銷售等。
另據今年6月報道,容百科技近日與加拿大清潔能源公司Rock Tech Lithium達成戰略合作,雙方簽署合作備忘錄,計劃在歐洲共同建立一條本地化、一體化的鋰離子電池材料供應鏈。未來,Rock Tech將向容百科技在歐洲的正極材料工廠長期供應電池級氫氧化鋰,用于滿足當地電動車和儲能市場日益增長的需求。為推動合作順利落地,容百科技將積極支持Rock Tech在德國古本建設鋰提煉廠,不僅會提供技術資源,還有可能直接投資。
近年來,中國電池新能源產業鏈企業“走出去”的熱情高漲,此前,就有外媒報道稱,歐盟要強迫中企轉讓技術。
在2024年11月,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歐盟計劃迫使前去設廠的中國企業將知識產權轉讓給歐洲企業,以換取歐盟補貼。報道引述兩名歐盟高級官員的話稱,歐盟計劃在12月為電池開發提供10億歐元補助時引入新標準,要求中國電池企業必須在歐洲設廠并分享技術知識才能獲得補貼。據悉,以此為試點,歐盟的做法可能還會推廣到其他補貼計劃中。
2024年底,歐盟正式啟動了首個專注于電池領域的專項資助計劃——“IF24 Battery”。該計劃隸屬于更廣泛的46億歐元綠色產業支持包,其總預算為10億歐元,專門用于支持電動車電池制造、清潔能源技術及可再生氫能發展。
近日,據歐盟委員會發布的消息,歐盟將撥款8.52億歐元(約合人民幣71.6億元)發展電動汽車電池,以支持歐洲向清潔、有競爭力和韌性的工業基礎轉型。本次首批發放的8.52億歐元資助為“IF24 Battery”計劃的一部分,選擇了六個項目,涉及法國、德國、瑞典和波蘭,具體包括:ACC在法國的“ACCEPT”項目,Verkor在法國的牽頭的“AGATHE”項目,保時捷子公司Cellforce在德國發起的“CF3_at_Scale”項目,Leclanche在德國的“WGF2G”項目,沃爾沃旗下公司NOVO Energy在瑞典的“NOVO One”項目,LG位于波蘭的“46inEU”項目。歐盟預計這些項目于2030年前投入運營,項目投產后,電動汽車電池芯年生產能力將達到約56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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